| 设为主页 | 保存桌面 | 手机版 | 二维码
您好,欢迎来到深圳帝信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业务官网!
更多

新闻中心

  • 暂无新闻
更多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更多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我们的服务 » 深圳代办公司注销
深圳代办公司注销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产品: 深圳代办公司注销 
品牌: 帝信誉
单价: 4500.00元/件
最小起订量: 2 件
供货总量: 2 件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8-10-03 16:01
  询价
详细信息
一、经营中的公司的债务怎么办

经营中的公司所欠债务以公司资产偿还,股东没有清偿公司债务的义务。

二、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怎么办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帝信誉列举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帝信誉提醒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

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5.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

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股东利用公司的独立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即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询价单
0条  相关评论
  • 郑经理
  • 服务热线

    1382356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