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187种进口商品减税、小微企业融资免增值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相关规定开始执行......赶紧来了解一下,哪些和你的生活相关吧~~温馨提醒:点击图片还能看到更多哦!
187种商品进口关税下降 部分为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1月22日发出通知,决定自12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范围涵盖食品、保健品、药品、日化用品、衣着鞋帽、家用设备、文化娱乐、日杂百货等187项商品。其中,婴儿尿布及尿裤、部分配方婴幼儿奶粉进口关税降为零。
小微企业融资免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相关规定开始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着眼于减轻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负担,简化计算操作,便利扣缴义务人履行义务,重点解决了征管中的问题,减轻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遵从责任。
全面开放涉税专业服务市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日前发布,《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首次在制度层面上全面开放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并综合运用行政登记、实名制管理、业务信息采集、检查调查、公告与推送、信用评价等多种监管措施,形成事中留痕、事后评价的监管制度体系。